憲問篇第十四 14.29子貢方人⑴。子曰:“賜也賢乎哉?夫我則不暇?!?/h2>
作者:附小辦公室發(fā)布時間:2016-05-28點擊數(shù):次
14.29子貢方人⑴。子曰:“賜也賢乎哉?夫我則不暇。”
【譯文】子貢譏評別人??鬃訉λ溃?ldquo;你就夠好了嗎?我卻沒有這閑工夫。”
【注釋】⑴方人——《經(jīng)典釋文》說,鄭玄注的《論語》作“謗人”,又引鄭注云“謂言人之遇惡”。因此譯文譯為“譏評”?!妒勒f新語•容止篇》:“或以方謝仁祖不乃重者。”這“方”字作品評解,其用法可能出于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