述而篇第七 7.12子曰:“富而⑴可求也,雖執(zhí)鞭之士⑵,吾亦為之。如不可求,從吾所好?!?/h2>
作者:菁莪樂育發(fā)布時間:2016-06-01點擊數(shù):次
7.12子曰:“富而⑴可求也,雖執(zhí)鞭之士⑵,吾亦為之。如不可求,從吾所好。”
【譯文】孔子說:“財富如果可以求得的話,就是做市場的守門卒我也干。如果求它不到,還是我干我的罷。”
【注釋】⑴而——用法同“如”,假設(shè)連詞。但是用在句中的多,卽有用在句首的,那句也多半和上一句有密切的關(guān)連,獨立地用在句首的極少見。⑵執(zhí)鞭之士——根據(jù)《周禮》,有兩種人拿著皮鞭,一種是古代天子以及諸侯出入之時,有二至八人拿著皮鞭使行路之人讓道。一種是市場的守門人,手執(zhí)皮鞭來維持秩序。這里講的是求財,市場是財富所聚集之處,因此譯為“市場守門卒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