述而篇第七 7.2子曰:“默而識⑴之,學而不厭,誨人不倦,何有于我哉⑵?”
作者:菁莪樂育發(fā)布時間:2016-06-01點擊數(shù):次
7.2子曰:“默而識⑴之,學而不厭,誨人不倦,何有于我哉⑵?”
【譯文】孔子說:“[把所見所聞的]默默地記在心里,努力學習而不厭棄,教導別人而不疲倦,這些事情我做到了哪些呢?”
【注釋】⑴識——音志,zhì,記住。⑵何有于我哉——“何有”在古代是一常用語,在不同場合表示不同意義。像《詩•邶風•谷風》“何有何亡?黽勉求之”的“何有”便是“有什么”的意思,譯文就是用的這一意義。也有人說,《論語》的“何有”都是“不難之辭”,那么,這句話便該譯為“這些事情對我有什么困難呢”。這種譯法便不是孔子謙虛之詞,而和下文第二十八章的“多聞,擇其善者而從之,多見而識之”以及“抑為之不厭,誨人不倦”的態(tài)度相同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