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子篇第十八 18.4齊人歸女樂⑴,季桓子⑵受之,三日不朝,孔子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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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8.4齊人歸女樂⑴,季桓子⑵受之,三日不朝,孔子行。
【譯文】齊國送了許多歌姬舞女給魯國,季桓子接受了,三天不問政事,孔子就離職走了。
【注釋】⑴齊人歸女樂——“歸”同“饋”。此事可參閱《史記•孔子世家》和《韓非子•內(nèi)儲說》。⑵季桓子——季孫斯,魯國定公以至哀公初年時的執(zhí)政上卿,死于哀公三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