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佾篇第三 3.23子語⑴魯大師⑵樂,曰:“樂其可知也:始作,翕⑶如也;從⑷之,純如也,皦⑸如也,繹如也,以成?!?/h2>
作者:菁莪樂育發(fā)布時間:2016-06-06點擊數:次
3.23子語⑴魯大師⑵樂,曰:“樂其可知也:始作,翕⑶如也;從⑷之,純如也,皦⑸如也,繹如也,以成。”
【譯文】孔子把演奏音樂的道理告給魯國的太師,說道:“音樂,那是可以曉得的:開始演奏,翕翕地熱烈;繼續(xù)下去,純純地和諧,皦皦地清晰,繹繹地不絕,這樣,然后完成。”
【注釋】⑴語——去聲,yù,告訴。⑵大師——大音泰,tài,樂官之長。⑶翕——xī。⑷從——去聲,zòng。⑸皦——音皎,jiǎo。